去年8月29日,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违法建筑永丰公寓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深圳宝安警方于9月1日下午发布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宝安警方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依法刑事拘留了9名相关责任人。
报道称,火灾原因初步判断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宝安区针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明确“三个严禁”要求:严禁在住宅小区和出租屋等楼宇大堂停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在住宅小区、出租屋等楼宇大堂充电;严禁电动车在住宅小区、出租屋等楼宇房间充电。一起由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7死4伤,有9人因此被刑事拘留,痛心之余确实令人警醒和深思。火灾后,属地相关政府部门“亡羊补牢”,建章立制,从严管理,彰显失职追责之威力。
无疑,电动车安全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如7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并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然而,即便如此,电动车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依然突出,隐患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在追责、“严禁”、“禁止”的后面应该努力解决涉及民生和安全的实质性问题。
第一,尽快解决停车难、充电难问题。首先,电动机停车乱象已成一个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无处不停、到处乱停,也就意味着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怎么停?停哪儿?其次,乱停车带来的就是乱充电,致使安全隐患更复杂、更严重。除专用停车库有少量的固定插座供充电外,大多数车辆都是各显神通、乱拉乱接移动电源充电。充电环境、充电安全谁保障?需要在物业小区普及电动车充电站设备等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应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思考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二,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首先,认真评估城市交通安全风险。一个地区电动车骤增,一方面说明居住人口多且流动量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公共交通的“短板”。据有关部门统计,在苏南地区有近20%以上的城乡居民家庭拥有1辆或2辆电动车。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表明,面广量大的电动车给城市安全风险加大。其次,要合理设置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满足居民群众的出行要求。努力解决公交无线路、线路少或路线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和矛盾,以民生保障措施控制电动车发展势头,消除隐患“源头”。 第三,提高电动车行业标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首先,要提高电动车的自身安全度,提高电动车制造辅助材料的防火标准,控制和减少车辆辅助材料的使用量。其次,要严格电路、可充电池、充电器等车载电气设计标准,提高电源插件、可充电池等车载设备的技术含量,杜绝非标产品和拼装车辆入市、上路。
电动车安全关乎民生,电动车安全充电尤为重要,整治电动车乱象要举一反三,只有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才能有效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