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思路有利于创业和创新。此次纯电动车企准入门槛的降低,有利于拥有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的科研生产,此举将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潜在活力。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这尤其是有利于创业型企业的发展。
由于美国特斯拉等非传统车企造车取得成功,因此中国也需要挖掘这样的潜力企业进入。尤其是我们有很多优秀的IT行业的制造企业表现出较强的创造能力,这些国内跨界企业进入电动车领域说不定能取得同样的骄人业绩。
第二,抑制低水平造车。由于《规定》中要求,新建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最高车速不得低于100km/h,纯电动续航里程不得低于100km。这意味着低速电动车仍未获得国家层面认可,低速电动车企业难以借助电动车的开放机会进入主流电动车行列。即使是咬着牙达标进来,其体系竞争力也是难以与新思维的跨界企业抗衡。低速车企业的最佳方式是投靠正规军,实现目录和油耗指标的共享,类似山东新能源车企业的大量转正,绝不是这次政策照顾目标。
第三,能力要求很高。行业准入的过程是审批和验收等多环节,外行企业需要先申报项目,等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进入项目的产业化建设阶段,随后是工信部的验收。这需要企业在纯电动车整体的设计体系能力要很高,这样的体系能力不是小型IT企业能够达到的,需要跨界企业有较强的体系能力和较大的研发投入。
而且相关规定对新企业的生产能力也要求更高,要有相应的冲压、涂装、总装等完整的生产准备投入,投资规模不会很低。
第四,从“相马”到“赛马”。前几年的国家电动车放开政策是想控制数量引入2~3家外部企业造电动车,刺激正规整车企业投入更大力量发展电动车。现在的思路是万众创新——只要你证明有能力,乐意干,符合生产条件,那就随便干。反正投资是你的,给你舞台,成败看企业。
当然,这样放开带来的淘汰赛的竞争也是惨烈的。电动车的生产许可是放开准入,定期清理,实施的过程监管更严格,干不好就容易被踢出目录。纯电动汽车产品公告设定3年有效期,这样有些企业经营不下去了,退出汽车领域,其公告也就作废了,确保在电动车目录的车企都是有活力的企业。创业的失败概率较高,创新的不确定性也较大,但只要有几个企业的持续探索和进入,电动车市场就会有很大的机遇。比如一家企业如果造不出市场认可的纯电动车,则其企业可能退出,其他的新企业会进入并借鉴其以往经验,甚至买走它的团队,这样的竞争对保持行业活力很有促进。
第五,电动车加速智能化。随着新能源汽车制造难度的降低,或者是出现更多的基础造车公司,社会投资会加速催化其发展。互联网企业进入汽车行业的意图十分明确,未来的竞争将逐渐转向商业模式的竞争,而准入的放开提供给互联网企业更大的合作选择权和创新的自由度,互联网化的产品也会给用户更好的体验。
第六,山寨转品牌的产业链推动品牌电动车崛起。我们国内已经有很多的基础性电动车核心零部件企业,这些电动、电控等企业,类似当年的山寨手机的基础配件提供商,诸多跨界电动车企业有了良好的产业链资源,类似很多汽车界的新晋纯电动车品牌企业也会很快出现。从特斯拉等企业的产业链新模式可以看到,电动车企业可以做能源储备供给,成为家庭能源体系和智能化家庭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跨界企业的野心很大,其创造力也是惊人的。
我们期待电动车新政下的新企业突破,这也是我们产业升级转型的一个重大的机会,而传统车企未来将有更强的危机感并因此焕发更大活力。
作者为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 崔东树
本文转载自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