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电动网5月19日报道 在当下新能源汽车政策暂时不明确的情形下,工信部于4月29日发布的“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加剧了处于螺旋上升发展态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波动性。该通知主要内容是要求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时,应按《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那么针对工信部之前公示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3批共25家企业,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之前这些企业的准入是根据行业标准QC/T 743-2006即《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试验标准通过的。
新旧标准对比
《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作为申请《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必须进行检测的项目,包括GB/T 31467-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和 QC/T 741-2014 《车用超级电容器》这些标准。
与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这个标准相比,GB/T 31484、GB/T 31485、GB/T 31486不再将之前的动力电池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列举在循环寿命、安全要求、电性能方面与QC/T 743的部分区别来说明标准的提高。如下表所示,后者标准的内容均列于最下行。
循环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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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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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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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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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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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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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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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放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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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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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充放电,放电深度为100%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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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次数达到5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或循环次数达到10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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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池充满后仍继续以1C充电至截止电压的1.5倍或充电时间达到1小时后停止并观察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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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充满电后放入温箱按照每分钟5摄氏度的速率由室温升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分钟后停止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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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下放置24小时后以1C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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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放电、10Hz-55Hz、30m/s2、扫频循环10次。振动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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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充电、C/2放电,放电深度为80%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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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衰减到初始容量80%时,循环次数要大于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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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池充满后以1C充电至电压达到5V或充电时间达到90分钟后停止或以3C充电至电压达到1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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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充满电后置于85℃±2℃恒温箱内并保温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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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下放置20小时后以C/3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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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放电、10Hz-55Hz、30m/s2、扫频循环10次。振动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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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检验项目的要求均有所改变或提高。另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单体海水浸泡、单体温度循环、单体低气压、模组跌落、模组海水浸泡、模组温度循环、模组低气压等新的检验要求。
改变带来的影响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电池的性能好坏决定了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在这3批25家企业内,其实部分企业的技术实力在业界看来并不强。尤其在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大力扶持的形势下,许多原本并不具备生产动力电池技术条件的电池企业更是对动力电池领域蠢蠢欲动,只希望在补贴中谋求一份利益而不是立足于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通过新标准的要求可以看到这一措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这种想法而不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还能避免由此带来动力电池产能过剩的风险并为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由汽车行业标准转向国家强制标准,没技术实力的企业将会被拒之门外。要想进入目录的电池企业则必须提高自身产品的技术水平。在新标准下能够脱颖而出的企业方会由强变大,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前已公布了3批名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要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凡是新能源汽车采用的电池厂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都不予以通过。这就给当下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带来一定的阻力,要知道据中汽协数据统计,4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1266辆,销售31772辆,同比分别增长178.3% 和190.6%。
电池重新检测的周期按测试要求来看,需要至少两三个月时间。再加上新能源汽车面对EMC也需要检测通过这种情况,整个相关产业的升级迫在眉睫。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不论是继续采用已有的电池并有信心该电池能够再次入选目录,还是另外重新选择有能力入选目录的电池,都有相应的风险。在这次新旧标准改变以及各种政策不明确的缓冲期,大浪淘沙,能够坚持下来的企业才可能会在各种补贴及政策结束的2020年后仍然依靠产品质量和技术能力笑傲江湖。
结论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壮大总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如今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需要改变的阵痛期。之前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各种潜规则行为在骗补事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次目录重审和动力电池强推规范则将整个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推进一步。这也意味着国家有决心将新能源汽车发展地更好,大势所趋下,唯有尽心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