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河北沧州市240多名新能源车主未领到补贴款,车主质疑市财政局挪用公款一事。昨天,沧州市财政局回复称,沧州市确实已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5亿多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包括新能源车补贴款,其正在向主管部门请示使用比例。另外,财政局已向河北省财政厅作出紧急请示,请求下拨更多补贴款项。
据前天报道,2015年5月,沧州市出台办法规定,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但河间市民孙先生说,至少240名车主去年12月之前提交材料,但至今未领到补贴款,按照每人15万计算,至少有3600万元补贴款未下发。有河北省主管部门一位负责人透露,约5亿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已经下发到沧州市财政局,资金名称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车主质疑,沧州市财政局涉嫌挪用数亿补贴资金。
沧州市财政局郭姓局长昨天回应称,约5亿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确实已经下发到沧州市财政局,但资金包括六七个项目。除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资金还将用于2013-2015年沧州市锅炉改造、节约煤炭、拆除污染源等。
郭局长说,2014年,省财政厅曾下拨9523万资金,用来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这一资金在2015年10月份已全部补贴到车主手中。
沧州市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沧州市财政局未挪用补助资金。大气污染资金下发时,河北省相关文件中确实提到可以用来补贴新能源汽车,但未提到具体使用比例。沧州市政府正在和省政府积极沟通,希望明确这一资金中,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使用标准。
沧州市财政局郭局长介绍,2015年,该市共推广3370辆新能源车,但由于补贴资金有限,当年只有421辆车的车主得到补贴款。目前,仍有2949辆车的车主没有得到补贴款。
郭局长说,出现财政资金缺口其也很纠结。16日其到市政府接待车主代表后,第二天向河北省财政厅发出紧急请示反映此事,请求下拨相关资金。目前,财政局已上报沧州市政府,与环保部门协调大气污染资金的使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