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和上海市均出台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意见。
至6月1日,北京市内纯电动汽车将不再限行,相比普通机动车的尾号限行,纯电动车的使用效率将提高20%。在有关停车位与充电的问题上,市规划委于日前发布通知,北京市已经开始编制《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预计年底前将正式发布。《规划》中指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需要在充电停车区预留充电桩接口,使电桩与建筑融合,规范充电接口的选址、位置、技术要求和相关参数,使充电桩“标准化”,同时,还要求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充电桩的维护难题,由上海市多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从7月份起正式实施,规定要求新建小区至少预留一成车位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同时明确了车企、物业、电力部门和车主的相应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商来安装采办。
截止今年5月,上海已有充电桩7496个,其中,私人自用4285个,而公用和专用的充电设施共为3211个。同时,为了避免燃油汽车私自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将通过《物权法》对车主进行约束。
除此之外,对充电设施所用电费,也有了对于已建小区,希望车主与物业和第三方服务商共同协商,完成充电桩建设。
由上海市交通委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表明,充电桩建设将主要遵循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上海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慢充为主、办公场所快慢结合的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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